四川广元政府部门就推进建设煤矿安全提出要求
副区长冉其鑫就推进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提出三要求
11月26日,在全区推进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会上,副区长冉其鑫就此项工作提出“三要求”。
一要提高对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国务院国办发〔2010〕23号文件明确要求,是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和建设坚实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重要性、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资金,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切实抓好落实。二要明确任务,严格标准,规范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确保工作质量。
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目标任务是2010年底前,所有矿井要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011年3月底,生产矿井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完善工作,技改扩能矿井进入试生产前应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其余矿井2011年底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所有矿井要依据四川省紧急避险建设规范的标准,建设完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各矿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区煤管局要立即组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机构或生产厂家对已安装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的煤矿对照国家标准进行会诊,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完善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充分发挥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在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应急救援中的指导作用。
要组织专家对照《技术要求》对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进行会诊,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完善,保证建设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的质量。
三要加强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监管。一是区煤管局要督促各煤矿企业按照目标任务和标准加快建设完善进度,逾期未建成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二是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作为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的重要内容。
今后,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等中要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专门章节,并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纳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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